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
关于选取教务服务项目社会资本方的需求书
来源: | 作者:县旅游发展集团 | 发布时间: 716天前 | 911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项目概况

根据报名情况选取具有相应资质、经营能力和市场资源的入围企业,由惠东县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派员组建考察评估组,最终择优选择一家社会资本合作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东江干部学院教务服务项目竞标。

二、服务内容

与惠东县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伙伴,共同参与东江干部学院教务服务采购项目投标及中标后实施的相关事宜。

三、项目金额

总项目金额约602.78万元(具体以合同规定金额为准)。

四、服务期限

中选7天内签订合作协议。

五、资质要求

(一)报名单位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报名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报名单位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报名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报名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报名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报名单位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于报名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核查,如相关第4页共69页失信记录已失效,报名单位需提供相关证明。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名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名

(四)报名企业必须为中小企业。

(五)具备教育培训的相关资质及业务经验,包括但不仅限于培训班教学服务、师资服务。

六、对中选中介机构的有关要求

(一)中选单位需在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开展相关工作。

(二)做好保密工作,保证所有资料不外泄。如需要跟外部单位沟通联系的,均应提前和选取人沟通后,由选取人统一作出安排。

七、报名资料的递交

文件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一)营业执照;

(二)2020 年度或 2021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一年年度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报名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近一年年度财务报表;

(三)报名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如依法免(缓缴)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缓缴)税;

(四)报名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以上相关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多页的必须加盖骑缝章,否则无效),原件扫描发送至我司邮箱,有效报名时间为发出询价公告次日起至202311217:30时止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惠东县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惠东县汽车总站办公楼2

联系人:朱丽珊

联系电话:0752-8821626

邮箱地址:hdlykfzb@163.com

 

 

惠东县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319